宝鸡市渭滨区关于程亚军、董连雄、孟海文等3人见义勇为情况的公示 |
[ 信息发布:本站 | 发布时间:2023-08-14 | 浏览:2058次 ] |
为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社会正气,倡导见义勇为精神,根据《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》,经神农镇举荐,渭滨区见义勇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核实,拟对程亚军、董连雄、孟海文等3人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,现将人员及主要事迹公示如下: 一、人员基本情况 程亚军,男,宝鸡市渭滨区神农镇益门堡村一组村民; 董连雄,男,宝鸡市渭滨区神农镇益门堡村二组村民; 孟海文,男,陈仓区拓石镇第三九年制学校教师,住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街道益门社区。 二、主要事迹 2023年7月31日,宝鸡市渭滨区南部山区个别点位突发短时强降水,导致清姜河水急剧上涨,20时40分许,在益门堡村二组石桥下河道内纳凉的10余位群众被河水冲击,情况危急。正在桥上乘凉的程亚军、董连雄、孟海文等人听到呼救后,先后下到河床,与白三宝、张红星等人(白三宝等人见义勇为行为已公示)跳到河水中救人,至21时20分左右,在村民与应急救援大队共同努力下,河道内被困群众全部获救。 经调查核实,程亚军、董连雄、孟海文等3人在他人遇险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,奋力营救他人生命,情况属实,其行为符合《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》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情形,且施救行为不属于本人的法定职业、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,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。 公示时间: 2023年8月14日——2023年8月18日 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,请实名向渭滨区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电话、信函等方式反映。 联系电话:0917—3312576 联系地址:宝鸡市渭滨区宝光路46号303室
渭滨区见义勇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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