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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护稳定



牢固树立风险意识 加强案件风险评估 切实提升执法办案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效能

——渭滨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典型经验材料

[ 信息发布:本站 | 发布时间:2019-01-21 | 浏览:14932次 ]

近年来,我区牢固树立风险忧患意识,坚持以群众利益为核心,把执法办案风险评估作为规范司法行为、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举措,积极开展重大敏感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,全面分析研判案件在受理、审判、执行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,将防范社会稳定风险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。

一、提高思想认识,确保应评尽评。一是强化风险意识。全面把握社会稳定形势,不断将风险意识根植于领导干部尤其是政法维稳队伍的思想深处,着力将风险防控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,最大限度把风险化解在源头,解决在基层。区法院、区检察院将风险评估工作作为办理案件的前置程序,对可能出现的信访稳定问题做到了先期预测、及时研判、超前化解。二是强化政治意识。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,充分认识处理政治类、维权类、热炒类等重大敏感案件的复杂性和艰巨性,坚持定期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、重点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,扎实做好案件排查梳理、分析研判、请示汇报工作,切实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、信息准,尤其在特殊敏感时段实现了“零上访”目标。三是强化责任意识。坚持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承办谁负责”,夯实政法部门分管领导、科室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的风险评估排查和化解处置责任,规定在办案中失职于稳评工作导致引发社会风险造成不良后果的,严格落实责任追查。同时,把风险评估纳入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内容,加强全程监督、动态监督,力图把执法办案风险压到最低,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规范化和公信力。

二、完善工作机制,实施精准评估。一是有的放矢,合理确定评估范围。综合考虑案件性质、涉诉人数、危害程度和社会影响等因素,突出重点评估。如当事人企图自杀、自残、杀人或其它暴力情绪的;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的;涉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或其他社会热点焦点等敏感性问题的;当事人有严重不满情绪拟赴省进京上访的。今年我区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重大信访等12起案件实施了风险评估,及时消除了群体上访、堵门堵路等风险隐患。二是严格标准,综合考量评估内容。围绕案件的合法性、合理性、可行性和可控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估,主要包括案件办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;案件处理是否引起相关当事人上访;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及其他恶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;化解措施是否完善、能否彻底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等。针对世苑大厦合同纠纷案件终审判决,我区通过深入调查走访和多次调解沟通,全面评估强制执行可能造成的失控局面,遂决定继续调解待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予执行。三是统筹结合,部门联动以监促评结合政法委员会议和公、检、法联席会议等制度,加强政法单位之间的业务交流互动,集体研究和解决重大敏感案件。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室、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、监察室等执法监督管理机构,充分发挥政法委与政法部门监督管理机制作用,加强对疑难复杂案、重点信访案等的督办评查。集体研判非法集资案件后续执行处置问题,协调对民丰珠宝案涉案款物及时兑付,确保按比例及时足额发放,有效防止了集资受损群体的盲目缠访。

三、立足全程防范,推进化解处置。一是掌握实情,有效规避风险。对管辖不明确、案件定性存在争议、案情复杂、存在当事人涉访涉诉等风险隐患的案件,深入调查综合分析,初步掌握案件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,在受理时就做到心中有数,确保案件办理风险可控。对群众反映的一起诈骗案和一起涉黑案件,及时组织公检法等部门进行研判,准确定性,确保案件办理合法有据。二是突出预警,做好应急处置根据“三色预警”等级,完善应急响应机制,准确把握时机节奏,掌控局面,有效预防重大敏感案件的矛盾激化。针对辖区房地产领域一起涉众案件,我区积极开展研判协商和沟通劝导,及时将聚集滋事等不稳定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。制定防控措施,调配警力、基层干部和医护人员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5起案件做好庭审保障,确保了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。三是综合施策,增强办理实效。通过上下联动、部门联动、内外联动,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力度。注重加强对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和法律释明工作,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问题,消除偏激思想。针对一起突出信访案件,一方面组织有关部门多次研判,研究解决方案,一方面加强庭前调解,与诉讼双方沟通,积极寻找突破口,力争息诉罢访,确保案件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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